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名列省属企业第二位
2006年,中江公司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,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 113.63%,列25家省属企业第二位。省国资委根据关于贯彻执行《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 果确认暂行办法》的规定进行了审核确认,并以苏国资〔2007〕47号文对2006年度省属企 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予以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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